您的位置:

首页 >> 法治建设

凤翔县创新公证服务“三农”新模式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2-12-28      浏览:21252

【通讯员王拓宇】今年以来,凤翔县公证处按照县司法局的安排,积极开展法律服务进乡村活动。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国家“三农”政策的深入落实,广大农村因土地流转、土地承包、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产生了大量的法律需求,公证也成为法律服务需求的一部分,凤翔县公证处按照县司法局提出的“法律服务进乡村”要求,积极构建网络、前移窗口,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创新公证服务“三农”新模式。在全县各个司法所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站,及时掌握基层群众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使公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公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效能进一步提升。


强化宣传,前移窗口


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农村改革发展服务的意见》中对公证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凤翔县公证处深刻领会精神实质,结合县域农村经济发展实际,主动做好处、所结合工作。本着“前移公证窗口,掌握社情民意,服务基层群众,预防矛盾纠纷”的原则,开通了便民式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将公证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自觉主动地把公证服务重心转移到全县新农村建设上来,深入乡村,服务农户。要想为“三农”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必须让广大村民了解公证知识,认识公证的作用,为此凤翔县公证处印制了宣传单和宣传卡,将什么事项可以办理公证;怎样办理公证;办理公证的程序;公证的效力等问题写入宣传材料并下发到各联络站,让联络员在日常工作中进行发放宣传,制作宣传图版、公证宣传栏,利用农村古会、文艺节目下乡演出、群众性会议等机会及时展览,使公证知识深入农民心中。


健全网络,便民服务


为使公证工作能够更好的服务“三农”,依托司法所建立公证服务联络站,依托村调委会发展公证服务联络员,形成了以公证处,公证服务联络站、公证服务信息联络员三级公证服务网络。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联络员,负责辖区内的公证业务联络工作,各司法所在辖区内的村调委会设立公证联络点,由调委会负责人担任公证信息员,向司法所提供公证事项的信息。同时,司法所与镇农技中心、林业站等相关部门加强联系,在窗口单位设立公证服务联络点,从而健全了公证涉农服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便民服务网络体系。


为使联络站在工作之初就能够规范化运行,从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激励机制建设三个方面对联络站加强管理,确保公证联络站的服务质量。加强信息联络员的选聘工作。要求信息联络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对公证业务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定期由公证员对信息联络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意识。加强信息联络员的制度建设。强化信息联络员为群众义务宣传公证法律服务、解答有关咨询,及时了解并向公证处传达基层群众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信息,公证处和信息联络员加强联络,定期深入镇村办理公证业务。同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保密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确保工作有章可循。加强激励机制建设。制定完善的奖励制度,根据信息联络员提供的证源信息,对于成功办理公证事项的信息联络员给予适当奖励,充分调动信息联络员的工作积极性。


依据联络员提供信息,公证处定期到进村入户为农民办理公证事项,对不能当场出证的,在三个工作日内出证。在春耕农忙季节,公证员走到田间地头为农民办理公证。公证处现场服务方式,为农民节省了大量的时间及费用。


公证法援,温暖民心


在设立公证服务信息联络员同时,公证处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对涉及三农的公证事项纳于援助范围,不漏援、不丢援。设立公证法律援助咨询宣传点,散发宣传资料,使公证法律援助工作达到了家喻户晓。对待上门办证的群众热情接待,对待出门难和出行难的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公证法律援助上门服务。建立公证服务信息联络员,使公证深入农村,公证人员与农民面对面进行沟通,凤翔县公证处便民的服务理念及优良的服务作风得到了农民朋友的认可和好评。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