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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凤翔:四方联动 力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

作者:本站      发布时间:2014-02-20      浏览:2665

  自2013年7月,陕西省凤翔县检察院在县政法委牵头下,与司法、民政、财政三单位联合制定并实施了刑事被害人救助实施办法,针对在刑事案件中死亡、重伤,且犯罪嫌疑人无力赔偿的被害人进行救助,以政府资金救助的形式抚慰刑事被害人及其家属受伤的心灵,使其流血不流泪,伤人不伤心。
  该办法实施以来,凤翔县检察院各科室互相配合,积极畅通救助案件来源渠道,公诉科在办案过程中如发现有初步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害人,将该案情况告知控申民行科,经调查研究确实符合救助条件的,报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同时对刑事被害人个人及其家属申请救助的,也本着“快查快办”的原则,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协作,简化审批手续,使救助金及时送到被救助人手中。
  据悉,截至目前,第一批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已经成功发放到被救助的刑事被害人及其亲属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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